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3-12-06
12月1日,笔者从巴东县人大常委会获息,《湖北神农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已由县人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。
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,由湖北神农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牵头,县法制办、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配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和《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,在多方考察兄弟自然保护区的成功经验后,结合湖北神农溪自然保护区及相关社区的实际,起草并经多个相关部门多次讨论、修改,形成《湖北神农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(草案),由县人民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《湖北神农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的发布实施,标志着湖北神农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、保护区与周边社区的共建工作将沿着更规范化、更法制化的轨道进行。